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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強化戶役政資訊系統與應用推廣計畫系統開發建置案(以下簡稱強化案)國籍行政作業相關事宜。

內政部函【說明一】、強化案103年2月5日啟用,有關國籍行政作業精進部分說明如下:(一)修正國籍案件進度查詢結果。(二)國籍變更申請案,申請人相片改由戶政事務所掃描,申請人原應提憑之相片張數,由2張修正為1張。(三)本部核發之國籍變更案件一覽表,新增防偽設計,直轄市、縣(市)政府及戶政事務所另新增一覽表列印功能。【說明二】、為精進本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國籍案件進度查詢」功能,本部業修正新增查詢結果,說明如下:(一)新增本部發文日期及文號:原國籍案件進度查詢作業僅可查詢本部審核完竣日期國籍,自103年2月5日起,申請案經本部審核完竣後,申請人可查詢本部發文日期及發文文號。(二)新增申請人取件作業:申請人至戶政事務所領取國籍申請案之本部准駁公文及附件後,戶政事務所應至強化案國籍行政作業登錄申請人取件日期,俾利日後查考。(三)為順利查詢國籍案件進度,強化案國籍行政作業應登錄之步驟及申請人查詢結果,均詳載於「國籍案件進度登錄作業及戶政司全球資訊網查詢結果一覽表」(如附件),請參考。【說明三】、本部核發之各類國籍證明(書),自102年1月1日起,均由本部掃描申請書相片影像後,列印相片影像檔案以製發證明(書),因掃描申請書時,屢查有相片污損或原送申請書條碼無法掃描須重製申請書情事,爰須使用備用相片,惟強化案國籍行政作業上線後,申請人之相片影像改由戶政事務所掃描,戶政事務所可即時查驗相片掃描情形,為簡化申請人提憑文件,自103年2月5日起申請國籍變更案件,應提憑之相片張數,由2張修正為1張。【說明四】、有關國籍變更一覽表,為加強防偽設計,新增「本部部徽」及「內政部」文字之浮水印,另強化案國籍行政作業,直轄市、縣(市)政府及戶政事務所增加列印國籍變更一覽表之功能(國籍變更作業查詢-輸入查詢條件-明細-列印一覽表),嗣後經本部核准之國籍變更申請案,不再隨文檢送國籍變更一覽表,請貴府及戶政事務所自行列印。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19-05-14
  • 發布日期: 2014-02-12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大里區戶政事務所
  • 點閱次數: 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