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函:轉知「歸化取得我國國籍者基本語言能力及國民權利義務基本常識認定標準」,業經內政部於103年4月9日以台內戶字第1030128025號令修正發布,貴所如需該修正發布條文,請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參閱下列網址)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