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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歸化取得我國國籍者基本語言能力及國民權利義務基本常識認定標準」,業經內政部於103年4月9日以台內戶字第1030128025號令修正發布。

內政部函:轉知「歸化取得我國國籍者基本語言能力及國民權利義務基本常識認定標準」,業經內政部於103年4月9日以台內戶字第1030128025號令修正發布,貴所如需該修正發布條文,請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參閱下列網址)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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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外交事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19-05-14
  • 發布日期: 2014-04-14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大里區戶政事務所
  • 點閱次數: 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