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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單位停工,其停工期間工資如何發給疑義

一、事業單位停工期間之工資如何發給,應視停工原因依具體個案認定之:
(一) 停工原因如係可歸責於雇主,而非歸責於勞工時,停工期間之工資 應由雇主照給。另停工原因如屬雇主經營之風險者,為可歸責於雇主之事由。
(二) 停工原因如係不可歸責於雇主,而係歸責於勞工,雇主可不發給工資。
(三) 停工原因不可歸責於勞雇任何一方者,勞工不必補服勞務,雇主亦 不必發給工資。但勞雇雙方如另有約定者,從其約定。
二 準此,歸責於雇主之停工,工資自不得低於基本工資。歸責於勞工之停工,雇主可不發給工資,自無可否低於基本工資之問題。不可歸責 於勞雇任何一方之停工,勞工不必補服勞務,雇主亦可不發給工資, 但勞雇雙方另有約定者,從其約定,不受基本工資之限制。

  • 市府分類: 宣導活動
  • 最後異動日期: 2022-03-14
  • 發布日期: 2022-03-14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大里區戶政事務所
  • 點閱次數: 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