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 專區服務 > 臺中市國籍專區 > 國籍案例分享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泰國國人查○○女士申請準歸化國籍證明,不符合「品行端正,無犯罪紀錄」之要件。(102.01.23)

一、本案經詢問當事人獲復,該案已易科罰金結案,同時告知上述刑案紀錄可能不符品行端正之要件,惟當事人仍執意申請送件,爰於101年11月9日函文臺中市政府層轉內政部。
二、101年12月5日內政部駁回該準歸化申請案,依國籍法第4條規定,外國人為我國人之配偶申請歸化我國國籍者,應符合「品行端正,無犯罪紀錄」之要件。另轉知查女士自執行完畢3年內,如未再有品行不端之行為或其他犯罪紀錄,並符合其他各項歸化要件者,得再重新申請準歸化我國國籍證明。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19-04-26
  • 發布日期: 2013-01-23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大里區戶政事務所
  • 點閱次數: 1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