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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牌編釘

申請人

1. 門牌初編:

起造人。

2. 門牌改、增、併編:

房屋所有權人。

 

應備證明文件(須繳驗正本)

1. 門牌初編:

(1) 申請人國民身分證、印章(或簽名)。

(2) 建照執照、建物平面圖(每戶)、建物地籍配置圖、建物位置略圖,有拆除建造者附影本一份。

2. 門牌改編:

(1) 申請人國民身分證、印章(或簽名)。

(2) 房屋所有權證明文件。

(3) 改編申請書。

3. 增、併編門牌:

(1) 申請人國民身分證、印章(或簽名)。

(2) 經目的事業主關機關審查核准之證明文件及建築物平面圖證明(於平面圖上蓋核准戳記)。

4. 違章建築:

(1) 申請人國民身分證、印章(或簽名)。

(2) 土地所有權證明文件、地籍圖、土地所有權人同意書、居住事實切結書、房屋相關照片(客廳、餐廳、臥房、廚房、衛浴)。

5. 委託他人申請者,應附委託書、受委託人國民身分證、印章(或簽名),當事人出具之委任書或授權書,在國外作成者,應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如以外文作成應繳附中文譯本並經我駐外館處驗證;其在大陸地區或香港、澳門作成者,應經行政院設立或指定之機構或委託之民間團體驗證。

 

注意事項

如上述申請人或應備證件有疑義,請來電洽詢。

 

受理戶政事務所

房屋座落地戶政事務所

 

  • 市府分類: 戶籍兵役,區里行政,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19-05-14
  • 發布日期: 2019-05-14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大里區戶政事務所
  • 點閱次數: 3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