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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政事務所代為受理申請「外國人居留證明書」及「警察刑事紀錄證明」一案,基於便民宗旨,自本(93)年8月1日起實施,請各戶政事務所配合辦理並廣為宣導。

【說明二】為落實推動「單一窗口」施政理念,提昇服務品質,自本(93)年8月1日起,凡民眾申辦「外國人居留證明書」及「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案件,得由居住地戶政事務所代為受理申請書及其附繳證件,再函轉警察機關核發「外國人居留證明書」及「警察刑事紀錄證明」,俾以免除民眾兩地奔波之苦。 【說明三】檢附警察刑事紀錄證明及外國人居留證明書作業程序表一份,另上揭申請書及委託書以e-mail傳送。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19-05-14
  • 發布日期: 2004-07-28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大里區戶政事務所
  • 點閱次數: 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