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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釋函令
【說明二】內政部上開函說明二:「依國籍法第3條、第4條及第5條規定,申請歸化我國國籍者須具備『品行端正,無犯罪紀錄』之要件。有關○○○女士申請歸化我國國籍,經_貴府所轄○○鄉戶政事務所查詢法務部刑事資料查詢系統,案附之刑案資枓前科查註表記載:『○○○女士因妨害風化罪案,經○○地檢96年偵字○○○○○號偵查,厚股承辦』。準此,○女士是否符合『品行端正,無犯罪紀錄』之要件顯有疑義,爰請轉知申請人,俟法院判決無罪確定後,再行送部辦理。」。【說明三】檢附內政部上開函影本及○○○女士原送歸化國籍申請書、證書規費郵政匯票1仟元整及附件全份。
有關○○○女士申請歸化我國國籍1案。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19-05-14
- 發布日期: 2007-10-01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大里區戶政事務所
- 點閱次數: 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