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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業建置「國籍案件進度查詢」功能

臺中市政府民政局【說明二】、依國籍法規定,申請歸化、喪失、回復國籍及相關證明文件,應由內政部核定。為利國籍案件申請人瞭解上開申請案件辦理進度,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業建置「國籍案件進度查詢」功能(參閱下列網址),業於101年12月28日版本更新,102年1月1日上線。【說明三】、加強宣導國籍案件申請人使用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熱門主題服務」之「國籍案件進度查詢」,查詢申請案件辦理進度,使用流程說明如下:(一)步驟1:申請人選擇申辦之國籍案件種類,如準歸化國籍證明、歸化國籍、喪失國籍、撤銷喪失國籍、回復國籍、取得國籍、中華民國國籍證明、換(補)發準歸化國籍證明、換(補)發歸化許可證書、換(補)發喪失許可證書、換(補)發回復許可證書。(二)步驟2:申請準歸化國籍證明及歸化國籍、回復國籍、取得國籍(含換、補發證書)者,輸入外僑居留證統一證號。申請喪失國籍、撤銷喪失國籍及國籍證明者,輸入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在臺未曾設有戶籍或未曾配賦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者,輸入姓名或護照號碼。(三)步驟3:選擇申請人出生日期。(四)步驟4:按「確定」後,即可查詢辦理進度。【說明四】、自102年1月1日起,請 貴所配合及注意事項如下(如附件2):(一)受理申請人申請國籍案件,經 貴所審核完竣函轉本局,應至國籍行政系統辦理「國籍進度登錄作業」。(二)同一次申請案,如 貴所重複建置2筆以上申請書,系統即無法辨識最新資料,於執行「國籍進度登錄作業」,將顯示提示訊息(如附件3),請先執行刪除重複之申請書作業後,再續行辦理登錄作業。(三)申請人之國籍案件,如經本局或內政部退件或駁回,嗣後申請人再就同一種類國籍案件提出申請時,貴所應重新登打申請書。(四)貴所如未執行國籍案件進度登錄,本局即無法執行接續登錄國籍案件進度功能,務請 貴所確實辦理登錄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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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外交事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21-04-15
  • 發布日期: 2013-01-03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大里區戶政事務所
  • 點閱次數: 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