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1 冠姓自由年代 一樣幸福無礙 不論冠姓與否,彼此都是對方最重要的決定~~ 是最珍愛的愛人,連繫最深的家人,也是一輩子的,親人。 依據民法第1000 條規定,夫妻各保有其本姓。但得書面約定以其本姓冠以配偶之姓,並向戶政機關登記。冠姓之一方得隨時回復其本姓。但於同一婚姻關係存續中以一次為限。 #姓不姓自己決定 #你姓你的我姓我的 #一樣可以很姓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