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新增得網路申請登記項目報您知! 111年6月11日起,民眾得以自然人憑證於網路申請下列兩項戶籍登記: 一、全戶戶籍暫遷至戶政事務所登記。 二、單方行使負擔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一方、因離婚或認領由父母共同行使負擔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一方死亡或受監護宣告之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