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新制部分負擔於112年7月1日實施,主要針對門診藥品部分負擔以及急診部分負擔費用進行調整,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製作宣導素材,電子檔同步置於該署全球資訊網首頁>重要政策>部分負擔專區>部分負擔調整方案(112年7月1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