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外交部為提供多元且便捷的申請換發護照管道供民眾選擇使用,自今(113)年9 月3 日起開始試辦「有條件式線上申換護照」措施,符合條件的民眾在家就可以申請換發護照。為使這項便民措施嘉惠更多民眾,外交部經過審慎研議後,決定在不影響護照製發安全管控機制的前提下,放寬適用對象及縮短作業時間,並自今年11 月5 日起開始實施。
二、新措施放寬的適用對象及縮短作業時間如下:
1、開放居住在國外、在臺設有戶籍的成年國人亦可適用。
2、取消「最近10年內未有遺失紀錄」之條件限制。
3、將原定作業天數由14 個工作日縮短為10 個工作天(澎湖、金門、馬祖部分因考量郵寄時程則維持原規定)。
三、「有條件式線上申換護照」措施適用對象的條件為:
1、在臺設有戶籍且已成年人。
2、護照已經逾期。
3、護照資料頁記載事項不需要變更的民眾。
至於護照效期尚餘1 年以下、需變更護照個人資料如中、外文姓(別)名或僑居加(移)簽的民眾,則可以選擇親辦或委任代辦方式臨櫃申換護照。詳細說明請參考領事事務局網站「護照」項下及「有條件式線上申換護照專區」。
外交部推行「有條件式線上申換護照」便民措施,是智慧政府數位治理的里程碑,這項措施自今年9 月3 日試辦至今近2 個月,民眾普遍回饋良好,外交部將持續滾動式檢討,以求精進,期能嘉惠民眾提供更便捷之護照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