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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外籍配偶歸化我國國籍應符合「品行端正,無犯罪紀錄」等要件一案。(102.01.28)

一、阮女士申請歸化我國國籍一案,其合法居留及財力證明之要件,無論以國籍法第3條或第4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申請,尚可期待,惟犯有刑案並經判處有期徒刑之情事,以現行國籍法規定,則無法歸化我國國籍。
二、阮女士業喪失原屬國國籍,現以無國籍人士在臺居留,倘因刑案無法歸化我國國籍,建請渠向越南國政府撤銷喪失國籍案,以回復該國國籍;惟阮女士聲稱回復該國國籍困難重重。倘無法歸化我國國籍試圖循訴願程序,則申請案須經內政部駁回後,再憑繕具訴願書逕送內政部,由內政部函轉行政院提起訴願。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19-04-26
  • 發布日期: 2013-01-28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大里區戶政事務所
  • 點閱次數: 1174